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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培养|入学教育学术讲座第七讲 陆红梅:合同能源管理实务

[ 发布时间]: 2022-12-28 [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2年12月9日晚上7:00,我院召开本学期最后一次入学教育讲座,由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陆红梅担任主讲人,在腾讯会议平台为我院师生作了有关“合同能源管理实务”的经验分享,由福州大学法学院张相君副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

陆红梅律师首先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使我们对合同能源管理有了初步的认知。其次,陆红梅律师向我们展示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类型,涉及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保证型等,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中几个类型进行阐释说明,将抽象概念和具体规则相结合,有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合同能源管理。接着,陆红梅律师结合相关规定,从基本规则和技术通则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在此过程中,陆红梅律师提到,《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是我们本次学习的重点内容,它从技术上统一了合同能源管理术语和技术要求,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基本运作方式的指南。最后,陆红梅律师向我们介绍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概念以及我国目前针对此项目实施的具体规定,丰富了我们对于新能源发展的认识。


讲座结尾,张相君副教授就合同资源管理中涉及到的公法适用与陆红梅律师展开了讨论,向我们阐明了其中某些特殊性质,并就讲座内容发表了感想:在当前能源使用从石油化工能源转向新能源的趋势指引下,“合同资源管理”将是未来法律职业人员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就其包含政府这一特殊的参与方而言,张相君副教授讲述了此类调解的方式方法,也为我们未来的学习指明了方向。陆红梅律师以一名职业律师的口吻,从“能源”角度出发,让同学们对生态与法治之间的联系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充分认识到“生态法治”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新的启迪。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的指引下,绿色化观念正在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治的“绿色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讲座过程中,同学们用心聆听、共学共进,在汲取知识的过程中努力培养生态法治思维,为未来成为专业的法律人才、为生态法治事业做出贡献积蓄力量!

核稿:陈铭 黄佳源 鄢德奎

编辑:黄朵 金美玲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