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年一度的福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落下了帷幕,来自全市刑事检察部门的42名业务骨干,经过三天的激烈角逐,10名参赛检察官脱颖而出,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5名检察官助理获全市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称号,5名选手获优秀论辩奖,3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这次竞赛,不管是刑事检察业务笔试,还是模拟法庭论辩,从题目设计到赛制方式的设置,都围绕着加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一体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展开,以期更好地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目标。”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喆这样定义此次竞赛的目的和意义。
模拟法庭论辩——出庭能力大检阅
“黄安的行为应构成贪污罪。一是事前达成贪污合意。黄安与陈大发有较为固定的业务关系,近3年期间陈大发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广告费用支出向黄安公司转账8笔163万元巨款,商人重利,这么多笔的巨额款项,黄安作为广告公司老板理应知晓这些款项是虚假的,但他不仅未拒绝,反而主动配合,体现了事前的主观故意。二是……”
“行为人黄安的行为应认定为洗钱罪。理由如下:黄安事先无贪污共谋,主观无犯意;事中无贪污手段,客观无行为;事后帮助转移赃款,系贪污既遂后,无成立贪污共犯可能,应认定为洗钱罪……”
竞赛第二天迎来了模拟法庭论辩环节——42名选手通过抽签形成21组“控辩双方”,经过1小时的赛前准备后,随即展开“攻防对决”。控辩双方妙语连珠,一场场旗鼓相当的精彩对决轮番上场。
出题人福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林应辉说,“模拟法庭论辩主要考察选手三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实战能力与临场应变,通过还原真实庭审场景,重点测试选手在复杂案件中的实战表现;二是法律适用与逻辑论证,围绕具体案例开展控辩对抗,考察选手对刑法理论、司法解释的理解深度,以及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能力;三是语言表达与法庭策略,要求选手在限定时间内清晰表达观点,既要体现国家公诉人的庄重感,又要具备说服力。”
庭审实质化是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重大复杂案件的庭审对抗性不断增强,对公诉人的出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高度紧张的庭审中,把握事实证据,紧扣争议焦点,做到逻辑清晰、指控有力、精准回应,并能用朴素又生动的语言释法说理,警示告诫被告人、引领教育群众,是公诉人出庭的必备素质,更是高质效办案的要求。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辞作为本次论辩赛的主点评,在观看完所有的论辩之后表示:“这是一场对我市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对业务能力的全方位检验,选手们通过交流、碰撞检验能力,发现不足,见贤思齐。赛场上,他们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庄重理性,让我们感受到国家公诉人的风采。希望选手们继续提升理论水平,更加关注论证的体系性。”
“模拟法庭论辩,既要有辩证思维观和广泛的知识面,又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论辩技巧。我注意到,在自由论辩环节,个别选手资料整合不够精练,有的过于注重攻击对方观点,不够注重攻防结合,有的论辩焦点略显分散,注意在今后庭审中优化提升。”听完选手们的精彩论辩后,福建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林明宇点评道。
来自鼓楼区检察院的林塑斌在赛后表示:“参加本次论辩赛就是参加了一场法理与口才的激烈交锋,这是我经历成长的一次宝贵财富。不仅增长了知识,更收获了友谊,与兄弟院同事的头脑风暴,擦出了公诉激情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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