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颁发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其中,我院黄辉院长《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升涉外法律软环境》报告成果荣获三等奖。
此次评比,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与青年佳作奖(视同三等奖)。黄辉院长的《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升涉外法律软环境》报告凭借详实的调查数据与案例,深入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运用,考察国内涉外法律软环境,进一步考量引进机构的可行性,荣获本次评选三等奖。
该项殊荣,该项殊荣,肯定了学院教师科研成果,有助于通过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科研榜样,激发学院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院科研创新能力。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