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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院庆丨法学院黄辉院长获评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 发布时间]: 2021-12-05 [ 来源]: [ 阅读次数]:

12月4日下午,由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法学会主办,福建法治报社承办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集体)’和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致敬英雄奖’”颁奖典礼在福建会堂举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办主任罗东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省政府副省长郑建闽、省政协副主席林钟乐为获奖代表颁奖。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杰鹏为颁奖礼致辞。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获评第四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成为我校首位获此殊荣的教师。

在颁奖礼上,黄辉教授发表获奖感言:“从事法学教育31年,很荣幸能为福建法学人才的培养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十大法治人物’这个荣誉不是我个人的,是全省人民对福建省教育部门在建设和促进福建省法治工作上的认可,是全省人民对福州大学作为‘双一流’综合性大学在法学领域服务福建省地方工作的肯定。”

据悉,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集体)’和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致敬英雄奖’”经过一个多月的初评候选、公众投票与专家会评等环节,共评出“十大法治人物(集体)”10人(家)、“十大法治人物(集体)提名奖”9人(家)、“十大法治事件”10件与“致敬英雄奖”1人。他们都是在法治福建建设领域涌现出的信仰法治、历行法治、捍卫法治,为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建设福建新篇章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集体与人物。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